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三)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十四五”外贸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意见等文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完善信用保险支持政策,鼓励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支持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服务贸易发展。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强化产品模式创新,优化承保评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承保支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承保市场采购贸易,探索支持保税维修,探索将条件成熟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纳入出口贸易险支持范围。要结合不同领域服务贸易特点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
(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疫情特殊困难背景下,围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梳理本地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及项目信息,全力保障在产业链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产业和关键产品出口,内外资一视同仁,为中信保公司精准服务提供支持。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加强产品联动和资源倾斜,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支持产业链上下游畅通运转。深化对产业链细分领域的精准服务,为大型骨干外贸企业、高科技企业、重点加工贸易企业、海运物流企业等提供多元化产品和服务。继续保持对纺织品、服装、家具、鞋靴、塑料制品、箱包、玩具、石材、陶瓷、优势特色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出口企业的服务力度,支持边境地区资源加工产业链延伸发展。发挥好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支持一批“小而美”、惠民生项目,稳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在开拓国内外市场方面的问题和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提高企业接单能力,培育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贸易双循环企业。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国内贸易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家电等产业链的国内信用贸易。持续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对同时经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企业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险协同支持,积极支持贸易双循环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六)强化短期险保单融资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借鉴部分省市成功经验,积极推广“政府+银行+保险”和其他融资支持模式,并进一步引导银行结合外贸企业需求和外资企业特点创新保单融资等产品。积极协调地方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通过“再贷款+保单融资”等方式,精准滴灌中小微企业。中信保公司各营业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用足用好地方支持政策和银行保单融资产品,提升保单融资规模。主动引导银行和中小微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保单融资,扩大保单融资客户覆盖面。积极推动银行和外贸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保单融资“白名单”机制作用强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增信支持和融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