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网络不断延展。我国国际航运、航空物流基本通达全球主要贸易合作伙伴。截至2020年底,中欧班列通达欧洲20多个国家的90多个城市,累计开行超过3万列,在深化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推进复工复产中发挥了国际物流大动脉作用。企业海外仓、落地配加快布局,境外物流网络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提升一体化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引导中小微物流企业发掘细分市场需求,做精做专、创新服务,增强专业化市场竞争力,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物流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支持企业塑造物流服务品牌。深化物流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盘活国有企业存量物流资产,支持国有资本参与物流大通道建设。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精做大做强,加快中小微企业资源整合,培育核心竞争力。
规范物流市场运行秩序。统筹推进物流领域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金融监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加大物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有序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引导过剩物流能力退出,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引导公路运输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升公路货物运输组织效率。
专栏10 现代物流企业竞争力培育工程 |
支持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强软硬件建设,壮大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领军企业,参与和主导全球物流体系建设和供应链布局。支持和鼓励中小微物流企业专业化、精益化、品质化发展,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现代物流企业。 |
(二)强化基础标准和制度支撑。
健全物流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建立物流统计分类标准,加强社会物流统计和重点物流企业统计监测,开展企业物流成本统计调查试点。研究制定反映现代物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高质量发展的监测指标体系,科学系统反映现代物流发展质量效率,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健全现代物流标准体系。强化物流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指导作用,鼓励高起点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动国际国内物流标准接轨,加大已发布物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的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以标准提升促进物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政府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共同参与的物流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建立物流标准实施评价体系,培育物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现代物流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完善物流行业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物流企业诚信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加强物流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抽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物流企业承运物品、客户身份等信息登记规范化水平,加强运输物品信息共享和安全查验部门联动,实现物流活动全程跟踪,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车辆运输装载,提升运输安全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物流相关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