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印发《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四)加强工作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港口企业建立任务清单,逐泊位抓好落实;各省电力公司加强对相关码头增容、设施建设的支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建立岸电使用船岸监测分析制度,各港口、航运企业每月5日前分别向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报送岸(受)电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见附件2、附件3)。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会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海事局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对港口和船舶岸(受)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的指导,每三个月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度滞后的企业进行调度,视情现场督促指导。